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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理智和情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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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天就要飛離上海,西楠決定再見一次元澤。

但是見面說什麽呢?西楠在想著臺詞。就說……自己要離開上海了,來和你道個別,畢竟相識一場。

嗯,是相識一場……不是相愛一場。

這是周六的下午,西楠進到元澤住的小區,徘徊在小林蔭道上怎麽都鼓不起勇氣上去,怕只怕再一次自取其辱。

林蔭道上一棵棵樹延伸生長著形成一個個綠色的華蓋,樹影斑駁,遠遠前面走來一對情侶。

女子一臉的書卷氣,和身邊的男子踏著相同的步伐,白襯衫隨意地束進卡其褲裏,纖細的手腕除了一個不銹鋼手表,沒有任何飾品。珊瑚色的唇溫柔地彎起,濃密的睫毛下亮晶晶的眼睛濺出點點笑意,她半仰起頭望著身邊的男子微笑。和西楠第一次見到元澤時一樣,一看就知道是個好人家出身的孩子,皓齒星眸,姿態優雅。

她身邊的男子身材高大,朗眉清目,狹長的眼睛望著她相視而笑。兩人並肩緩緩地走著,仿佛有一輩子的時間讓他們這樣走過。

西楠想想自己,一直狷介地力求上進,絲毫不敢放縱自己的懶惰,字典中永遠沒有‘任性’這個詞,將自己偽裝成一個強大的女人,從來不敢遵從自己的內心,在這個石屎森林裏過著一些忙忙碌碌,揮汗如雨,虛張聲勢的生活。

看人家,多溫文爾雅,多蕙質蘭心,多氣定神閑,像溫室的花朵,和才貌雙全的元澤最配了。

看他們一副伉儷情深的樣子,既然祝福的話說不出口,自己還是不要和他道什麽別了吧,這樣欲蓋彌彰的把戲他一看就知道你的戀戀不舍。

就算元澤真的是因為那些照片而棄了自己,比起眼前這個大家閨秀,你連個小家碧玉都算不上,那點比人家好呢?你孤零零地活在世上,你有不可告人的身世,你除了自己的一雙手,連個家都沒有。你還是不要跟大家閨秀爭元澤了,下輩子投個好人家,再出來混吧。

西楠這樣地想著,心底特別絕望,她的眼睛沒有焦點地直直往前走,像個陌生人一樣和元澤擦肩而過。

酷熱的夏天,西楠的心就像跌入北極的冰窟窿裏一般寒冷。

愛或者不愛,已經無可挽回了。

她給寧珈撥了個電話,電話一通,她只說了一句:“寧珈,我想你了……”沿著墻根慢慢蹲下,蜷縮在墻角嗚咽不能語,在電話這端哭了一個多小時。

來時路已封,那些真心或者假意的歲月,再淚流成河,愛他再意猶未盡都倒不回去了。

元澤

其實也看到了西楠,她翩若驚鴻忽然撞入他的視野。就在他想要確定她是不是來找他時,卻見她頭也不回地一閃而過。冷漠的眼神,緊閉的雙唇,就當他是透明人一般。不過也是,他這樣對待她,還能期望她以一副什麽歡天喜地的表情再去面對自己呢?

這是一個只對林子翊情深如海的女人,他對她而言,不過是一個處心積慮地算計她的男人而已。這輩子可能都不會想要記起他。

有關林子翊的新聞變得很安靜,舊夢重溫的感覺很好吧?

他冷漠地想,反正他不想再去在意這一切了。這個女人只會給自己帶來負能量,他的理智告訴他,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去做,他的人生想要往前走,必須要徹底放棄她。

但是人的感情往往和理智背道而馳。

當晚,元澤在KTV喝的爛醉。

他的一班衣冠楚楚的朋友本來正在群魔亂舞,忽然就聽見酒杯落地的聲音,卻是平時頗為自制的元澤越喝越多,到後來不知怎麽他碰翻了幾個酒杯。他們叫來一起玩的幾個女孩像看到唐僧肉一樣圍著元澤,自告奮勇要送他回家醒酒。

他的死黨張凱見元澤臉上都是暗紅的唇印,很感不妙,心想再不送他回家,他今晚肯定貞操不保。明天醒來知道自己被女人這般戲弄,被罵的肯定又是我張凱。

他打了個電話給高薔,讓她火速過來帶元澤回家。

高薔和張凱好容易將元澤拉扯回到家,將元澤放倒在床上,高薔跑去洗手間取毛巾用溫水給他擦臉,張凱長的比較胖,坐在沙發 上直喘粗氣。

高薔輕皺眉頭,問:“為什麽讓他喝的那麽醉?”

張凱努努嘴:“問你呀?你不是天天在他身邊侍候著嗎?這段時間他看起來心事重重的樣子,你知道他怎麽啦?是不是他老頭子那邊又給他什麽氣受?”張凱八卦的小眼睛帶上問號看著高薔。

高薔從高薇那邊多多少少聽說了元澤和西楠的事,再聯系起八卦雜志上面的照片,她也大概能猜出他為什麽不開心。

正在這時,忽然床上傳來非常低微而壓抑的似乎呼吸不順的抽氣聲,高薔轉身一看,卻見元澤趴在床上,肩膀護著臉在微微顫抖,一滴滴的淚跌落在床單上。

張凱見狀,趕緊拉高薔出去,低聲說:“他這幾次喝醉了 都這樣,你說,以前挺爺們的一個人,現在是怎麽啦?沒事像個娘們流馬尿?”然後‘噓’了一聲說:“等他醒了你不要提起這事,只旁敲側擊,看他到底有什麽了不起的辛酸事,或許我們這幫哥兒們能幫上忙也不一定。”

送走了張凱,高薔

呆呆地望著又昏睡過去的元澤,陷入了沈思。

她認識他15 年以來,從來沒見過他流淚,在美國讀書時最難的時候,她都沒見他哭過。

記得她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,是初中開學的第一天。她爸爸的司機剛將車停下,她知道要遲到了,便飛奔著往課室趕。正在這時,有人從她身邊跑過,長腿一跨,就越過了她,他身上有股陽光的味道,卷起微風輕拂著她的臉。時間仿佛靜止了,她明明白白地看到他身上有一層耀眼的光華,直接擊中了她年少的心。

然後,她發現他比她高一級,正在讀初二。再然後,她發 現他就是媽媽最好的朋友元阿姨的兒子。

他因為從4歲就被他爸爸帶去了香港,14歲才被搶回來(沒錯,高薔記得清清楚楚,她媽媽用了一個‘搶’ 字。)所以普通話開始時講的不是很標準。她就不厭其煩地糾正他的發音,相反,他的英語很好,就常常輔導她的英語。

他的身世有點迷離莫測,大人們不準她問這個問題,元澤自己也不願意說起自己的家世。他們認識了了好幾年,一次偶然的機會,高薔才從父母的對白偷聽到元澤是元阿姨的私生子,父親是港商李承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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